Archive for June, 2007


正與邪 – 死亡筆記感想

June 29th, 2007179

談論「死亡筆記」的文章其實早應該在兩、三年前就有人寫了,那為何我現在才寫? 只因為我從來不看漫畫。我不看漫畫並不是覺得那是無益的書,而是因為它缺乏了聽覺的享受,因此,配上了聲音的動畫會較為適合我。可是,不看漫畫有時的確會錯失了很多精彩的故事,如這套「死亡筆記」,我也曾經嘗試看了幾版,可惜最後也因為過於乏味而放棄了。不過天無絕人之路,這套風靡一時的漫畫在去年終於推出動畫版,這對我而言可是天大的喜訊,因為我終於可以以我喜歡的形式來欣賞這絕妙的推理故事。

死亡筆記原來是死神的筆記本,只要在筆記上寫上人名,該人就會死亡。而恰巧又有個無聊的死神把筆記丟到人間去,看看會發生什麼事,當然故事安排就會讓主角夜神月拾到了。夜神月討厭罪惡,他感慨現有的法律不能完全制裁犯罪的人,故他得到筆記後,就利用筆記殺死罪犯,希望藉此創造一個無罪惡的新世界,而他更被其支持者尊為救世者「基拉」; 不過另一方面,警察認為殺死罪犯也是殺人,故他們打算全力追捕夜神月,正當月以為無人能夠找到其真正身份時,國際刑警派出史上最強偵探「L」來調查之,從此他們二人展開推理戰。經過多番鬥智後,月成功害死L,創造了新世界……這只是第一部的結局,第二部則加進了L的繼承人「M」和「N」繼續和月鬥爭下去,最後更查出月就是「基拉」。

不過第二部不論在劇情、心理和推理都遠不及第一部,且鬥的是科技和道具,劇情牽強,喪失了原來的意思。故事方面,在第一部L和月既是敵人、又是朋友,那種關係很難形容; 不過在第二部,月和N到最後一集來見面,而M到死也沒有和月見過,那喪失了那種隨時喪命的緊張感。另外,第二部的人好像什麼都預先許好了,不大會出錯的,這又是不好看,第一部精彩就精彩在看他們如何彌補錯失,這才是真正的鬥智。第二部變了鬥道具和手段了,好像最後害死夜神月的假筆記本一樣,怎麼有可能可以製造一本完全一樣的筆記出來? 不過動畫始終是動畫,很多東西不能用常理推測。而動畫版和漫畫版結局的分別就是,動畫版的夜神月在中了數槍後還沒有死,跑了出外面,最後在後樓梯被硫克殺死的,而在他死前一刻望見L,令我印象深刻,因為這幕勾起了我對L這個真正的主角的回憶。馬高形容為「比漫畫死得有Feel一點」。

夜神月本身的確是一個很聰明的人,我很欣賞他的才華、頭腦及其冷靜,只可惜很多時候他也太自信了,最後也因為算錯了一點就害死自己,這也讓我體會到做任何事也應該有至少兩手準備,不要孤注一擲; 而「L」雖然同樣的聰明,不過他始終在被動的位置,因為他不知道死神和筆記的存在,故根本猜不透月的行動,雖然他一早猜到月就是基拉,但最後也難逃一死。兩者之中,我個人較喜歡L,因為他除了聰明,還很風趣; 反之月則是老謀深算的那一類,不宜交朋友。

故事中,他們都是為著自己堅持的「正義」戰鬥,而所謂的「正」與「邪」也是很主觀的,不能說誰是誰非,我相信作者其實是想帶出這一點。只不過,在我們的思 想中,殺人的就是邪惡, 可是偏偏故事的最後是夜神月完美的害死了L,製造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社會又怎會容許這部風靡一時的漫畫來宣揚「邪惡」的訊息? 或許因為如此,作者在輿論壓力下強行推出第二部來令「正義」得到最後的勝利。至於這個結局好不好? 就讓讀書/觀眾自行定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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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th, 2007175

我發現自己真的接受不了身邊的朋友之轉變。或許是因為我一年只回來一次,所經歷的變化實在太大。當然,人總是會變,但我寧願慢慢感受他的變化,也不要其突如其來之轉變。我,就是「漸」中受盡「漸」所欺騙、不肯面對現實的的可憐人。

補充一句,慶幸的還是WMCA的兄弟沒有什麼的變,這我很高興。

豐子愷 漸

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了。

假使人生的進行不像山陂而像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變成青年;或者象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驚訝、感慨、悲傷、或痛感人生的無常,而不樂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漸」維持的。這在女人恐怕尤為必要﹕歌劇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漸漸」變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巨富的紈褲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饑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蔭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象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痴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準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鐘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秘。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局部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坐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象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殘慘的爭斗,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里見世界,一朵花里見天國;手掌里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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