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財團在澳經商之對象?
8 11 2004在澳門之賭權開放後,很多國際大財團來澳經商。當中包括賭場、食肆和電器店等。而加上國內開放個人遊,更多遊客來澳消費,起初我也覺得十分好的,因為真的可以帶動澳門的經濟。幾個月後,我開始改觀。
就以某賭場為例,它所使用的路標、指示等全都是簡體字; 而賭場內所使用的資幣則是港元。又以某電器店為例,它開在遊客區,除了門牌因法例而不能使用簡體外,內裡不論裝飾和標價都是使用簡體字。以上兩例子之對象 均不是澳門人。雖然說個人遊旅客消費地高,但也不必裝到在澳門開業就完全是為國內人士服務的一樣,如果對象只是國內人士,那為何不到直接到國內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