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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th, 2007175

我發現自己真的接受不了身邊的朋友之轉變。或許是因為我一年只回來一次,所經歷的變化實在太大。當然,人總是會變,但我寧願慢慢感受他的變化,也不要其突如其來之轉變。我,就是「漸」中受盡「漸」所欺騙、不肯面對現實的的可憐人。

補充一句,慶幸的還是WMCA的兄弟沒有什麼的變,這我很高興。

豐子愷 漸

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了。

假使人生的進行不像山陂而像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變成青年;或者象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驚訝、感慨、悲傷、或痛感人生的無常,而不樂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漸」維持的。這在女人恐怕尤為必要﹕歌劇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漸漸」變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巨富的紈褲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饑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蔭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象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痴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準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鐘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秘。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局部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坐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象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殘慘的爭斗,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里見世界,一朵花里見天國;手掌里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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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美國人

September 26th, 2006268

很有意思的文章,我看完也很有同感,所謂的「美國人」就如下面的文章所說的一樣。

甚麼才是眞正的美國人呢?那當然是美洲的原居民印第安人了。但由於歷史原因,加上美國是一個移民的國家。世界上百多個國家的人口都有移民來美國。故而稱之為“美利堅合衆國”,加上混血兒,美國人的人種是非常複雜。但基本上只分白人,黑人,拉丁語裔及亞洲人。

由於白人大多數從歐洲移民過來,特別英國人最多。所以美國目前還是以白人為主的社會。而很多英式的習慣還沿用着,如英制衡量制度。市場上多用磅計算重量,長度還是十二吋一呎,公路則以英哩計數。溫度以華氏作標準。而白人大多數居住在北部,不管哪個州,或者城市,北面多數是白人或者富人居住。

美國人最不喜歡人說謊,如果一旦被揭發就很難再獲信任。正如你去影印,影了一百張,到付款的時候說八十張,收款的也不會檢查,你說多少就多少。但一般人都不會貪小便宜,很多都會實話實說。

有些美國人雖然很富有,但他們還是過着一般平民的生活,所以不要小看你隔鄰的老太婆,可能家財萬貫,但還是開着一部很舊的汽車,他們不會像一些中國人那樣炫耀財富。

樂善好施也是美國人的一種優點,像電腦大王蓋茨就是,捐了不少錢幫助世人。因此也就有一些騙子,利用美國人的善心來行騙。例如有人會打電話叫你捐錢,那你就要警惕了。因為他們會盜用你提供的個人資料。所以若從電話中聽到要你捐錢,最好馬上收線。

美國的黑人大都住在南部,如阿拉巴馬州等,因為黑人大都是以前從非洲來的奴隸。他們大都是以種棉花為主。由於他們群體意識比較高,加上夠辣,夠野,有時連美國政府都怕他們三分。而且他們生育成群,長期靠政府接濟,如果稍為遲一點收到政府的支票,就會遷怒於郵差,往往郵差也很怕服務於黑人社區。

美國雖是多種族裔冶於一爐的國家,如果說沒有種族歧視,是騙你的,只不過沒有出於言語,最簡單的就是愛理不理的例子。或者應酬一下你,但大家都心中有數。

美國人辦事不能催,塡了表格就回家等,因為他們都有一套工作程序。而且也最會按章辦事的人。

如果你想很容易辦一件事,最好是約他們下班之前那一刻,記得我考車牌時,時間是約在四時三十分,到輪到我考的時候,他們快要下班了,所以在街上轉兩個圈就回來,OK了。

所以不要以為美國人辦事能力強,其實也有和其他國家一樣有陋習,所以還是以平常心看待美國人才是。

米 高

刊於2006年9月27日澳門日報國際新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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